| 公司介绍 | 发起人及发起设立方式:
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国资委于2007年11月23日以《关于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1-2-7团公司整体重组改制并境内外上市的批复》批准南车集团整体重组改制设立中国南车。国务院国资委于2007年12月26日以《关于设立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南车集团以其拥有的部分下属公司股权及总部其他净资产作为出资,联合铁工经贸以货币资金作为出资,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本公司。本公司于2007年12月28日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的发起人之一是南车集团,其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大型国有企业,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骨干企业之一,是我国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工业的主要力量。南车集团投入本公司的资产包括13家一人有限子公司(南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南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南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南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南车成都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南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南车襄樊机车有限公司、南车二七车辆有限公司、南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南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新力搏交通装备投资租赁有限公司)、3家控股子公司(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南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南车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和1家参股公司(青岛四方川崎车辆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和部分总部净资产。
本公司的另一发起人为铁工经贸,其投入本公司的资产为12,447.07万元现金。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及南车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8]54号),本公司设立后总股本为70亿股。南车集团投入本公司资产的资产评估项目已经国务院国资委以国资产权[2008]26号文核准,根据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后的净资产为858,847.86万元。国务院国资委同意将评估后的净资产按80.34019%的比例折为股本,计69亿股股份,由南车集团持有,占总股本的98.57%;铁工经贸以12,447.07万元现金投入本公司,按80.34019%的比例折为股本,持有1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43%。本次A股发行前,本公司的总股本为70亿股,每股面值1.00元。
本公司股东南车集团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南车集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铁工经贸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铁工经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2007年11月23日出具的《关于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整体重组改制并境内外上市的批复》和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拟在完成A股发行后短期内完成H股发行上市,若本公司H股发行成功,南车集团和铁工经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国有股转持或减持,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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