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介绍 | 本公司是由西藏公路工程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西藏自治区交通工业总公司、西藏拉萨汽车运输总公司、西藏自治区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西藏自治区交通厅格尔木运输总公司四家企业,以经评估确认后的与公路、桥梁施工建设有关的经营性资产及其相关负债作为出资(格尔木公司以现金60万元投入股份公司)。各发起人出资按71.7269%的比例折为发起人股6,000万股,其中工程公司持股3,667.88万股,持股比例61.13%;工业公司持股874.88万股,持股比例14.58%;拉运公司持股715.29万股,持股比例11.92%;汽贸公司持股698.91万股,持股比例11.65%;格尔木公司持股43.04万股,持股比例0.72%,以上股权界定为国有法人股。
本公司于2000年12月25日通过“上网定价”的方式成功发行4000万社会公众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0000万股。
主要发起人
西藏公路工程总公司,注册资金5924万元,经营范围:建筑设备安装。
工程公司前身是自治区公路工程局,组建于1959年,隶属自治区交通厅。全国建筑施工百强企业之一,是西藏66家骨干企业之一。1985年正式改名为西藏公路工程总公司。工程公司下设五个工程分公司,各分公司与总公司设有对应的管理部门,并能独立完成大桥和高等级公路施工任务。工程公司机械化程度达75%以上,重组改制(1999年)以前实际施工能力可完成年投资额一亿元左右,被建设部核定为″公路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企业″,被交通部核定为″公路工程施工一级资信企业″。工程公司曾被评为″中国最佳经济效益建筑企业交通系统第23名″;1995年经中国质检协会审核,被列入《中华之光名牌企业》特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