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介绍 | 历史沿革
本公司是以哈飞集团作为主发起人,并联合飞龙公司、双龙公司、供销总公司和中航技哈尔滨公司四家企业共同发起,采用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哈飞集团作为股份公司的主要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是经评估并确认的生产经营性净资产13,540.85万元,具体包括Y12型系列飞机、EC120型直升机部件等轻型民用机型设计系统和8#、11#、13#、14#、23#、32#、35#、39#、45#、54#等车间及相关的生产技术、质量、供销部分存量资产及相关负债。飞龙公司、双龙公司、供销总公司分别以现金方式投入股份公司22.71万元,中航技哈尔滨公司以现金方式投入股份公司15.14万元。上述资产共13,624.12万元,按66.06%的折股比例共折为9,000万股法人股,哈飞集团持有8,945万股,占总股本的99.39%;飞龙公司、双龙公司和供销总公司分别持有15万股,各占总股本的0.17%;中航技哈尔滨公司持有10万股,占总股本的0.10%。其中国有法人持股8,985万股,占总股本的99.83%,其它法人持股15万股,占总股本的0.17%。
哈飞集团重组进入股份公司的资产主要是民机生产的专用资产,具体有Y12飞机、EC120直升机、BAe146舱门零件生产部分资产和装配线及复合材料生产线,包括厂房及大型数控加工设备、 专用工艺装备、冲压床设备、喷漆箱、加工固化设备、计算机工作台、实验设备等主要设备。未重组进入股份公司的资产主要是军机生产的专用资产及军机和民机共用的锻铸件生产车间、试飞车间等。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51号文核准,本公司已成功上网定价发行了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85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0〗第106号《上市通知书》同意,本公司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00年12月18日(星期一)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本公司总股本15000万股,流通股本6000万股。
主要发起人
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国营伟建机器厂,始建于1952年,是国家″一五″期间156项重点建设项目之一,于1999年1月22日改组为国有独资的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哈飞集团在国家有关部门、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现为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航空为本、多种经营、质量第一、争创名牌、走向世界″的经营方针,充分发挥军工企业的技术、人才、设备等多方面的优势,不断致力于产品开发和市场开发,目前已形成三大系列主营产品,一是航空产品,包括Z9系列直升机等;二是以医药包装机械、铝门窗、工业除尘设备、轧钢设备等为代表的300多种民用产品;三是微型汽车系列产品。
作为中国航空工业的特大型骨干企业,哈飞集团从成立至今,先后生产了Z5直升机、Z6直升机、Z9直升机、轰五、水轰五、Y11型飞机、Y12型飞机、EC120型直升机(部件)等各种类型的飞机1,200余架及包括转包生产国外航空大部件在内的各种航空零部件。其中Y12型飞机于1982年研制成功,1985年和1986年分别获得中国民航CAAC颁发的型号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1990年和1995年分别获得了英国民用航空局CAA和美国联邦航空局FAA颁发的型号合格证,开创了我国自行研制的飞机获取国际适航证的先例,这也是我国目前为止唯一获得了国际权威适航部门型号合格证的飞机。Z9直升机是在引进国外直升机生产专利的基础上,通过吃透、消化、反设计研制成功的,1997年香港回归时进港部队装备的直升机和1999年国庆阅兵式飞越天安门的直升机是由哈飞集团生产的Z9直升机。1995年哈飞集团与法国欧直公司、新加坡宇航公司合作研制成功面向二十一世纪的EC120型直升机,于1997年通过欧洲联合适航当局的型号合格证,其后又取得了法、美、英、意等26个国家的适航证,我国部分直升机研制技术由此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哈飞集团不断推进技术进步,更新科研、生产手段,努力实现现代化生产。哈飞集团设有包括飞机研究中心、汽车研究中心、工艺研究中心、国际合作办公室在内的从事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的机构。哈飞集团不仅拥有各种加工、实验等设备4,000余台(套),而且还拥有大批工程技术管理人才。在锻造、铸造、钣金、铆接、机加、热表处理、复合材料加工飞机总装、试飞和工装、模具制造等方面都具有较强的优势,现已普遍采用计算机设计与制造一体化技术。
哈飞集团从1988年起跻身于全国500家销售额最大的工业企业行列,名列国务院重点联系的千户企业前300家,是机械工业竞争百强企业,被评为″中国最佳企业形象AAA级″。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航空工业有重大贡献单位″等称号。1997年哈飞集团通过了ISO9001和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哈飞集团剥离民机生产部分资产设立哈飞股份后,仍拥有军用直升机零部件生产部分资产和装配线、液化汽钢瓶生产线、医药包装机械制造生产线、冶金轧钢设备生产线等生产经营性资产,主产品有军用直升机、液化汽钢瓶系列产品、冶金轧钢设备、烟草机械设备等。截至2000年6月30日,哈飞集团总资产537,512.85万元,净资产158,822.1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7,918.51万元,利润总额1328.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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