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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港澳资讯000592 更新日期:2009-06-30◇ 灵通V4.0
★本栏包括【1.最新公告】、【2.最新报道】、【3.最新异动】、【4.最新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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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09-04-20|09-03-31|08-12-31|08-09-30|08-03-31|
|每股收益(元) |- |0.0020 |0.0950 |0.0790 |0.0250 |
|每股净资产(元) |- |0.5896 |0.5877 |0.5663 |0.5235 |
|净资产收益率(%) |- |0.31 |16.10 |13.93 |4.81 |
|总股本(亿股) |5.7905 |5.7905 |5.7905 |5.7905 |5.7905 |
|实际流通A股(亿股) |1.4771 |1.1350 |1.1350 |1.1350 |1.1350 |
|限售流通A股(亿股) |4.3134 |4.6555 |4.6555 |4.6555 |4.6555 |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限售股上市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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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31 每股资本公积: 0.491 主营收入(万元): 4692.00同比减 -7.39% |
|09-03-31 每股未分利润:-0.958 净利润(万元): 107.36同比减-92.64% |
|★最新公告:06-10日刊登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05-13日中福实业(000592)股东减持欲望不减。(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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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和未来事项: |★特别提醒: |
|【分红】2008年度 年末利润不 |★2009中报预约披露时间: 2009-08-28 |
|分配(实施) | |
|【分红】2008中期 中期利润不 | |
|分配(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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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公告】
2009-06-10刊登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福实业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福实业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9日召开,表决通过了《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08年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公司2009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2.最新报道】
2009-05-13中福实业(000592)股东减持欲望不减
尽管摘帽首日强势涨停,但中福实业股东的减持脚步并没有就此终止。
昨日,深交所大宗交易平台再次出现了中福实业的两宗交易大单,分别是170万股和185万股,成交价格均为4.53元。当日,中福实业涨停报收于5.53元/股。
之所以说是再次,是因为中福实业首次登上深交所大宗交易平台便“一鸣惊人”。据深交所披露,自4月21日至5月6日,ST中福共发生10笔大宗交易,总计金额9799.02万元,总成交股数为2066万股,成交价格最高为5元,最低为4.36元,其中有6笔卖出为光大证券宁波灵桥路证券营业部,1笔卖出为光大证券上海浦东南路证券营业部,算上昨天的2笔大宗交易,共5笔卖出为国元证券上海斜土路证券交易营业部。
4月20日,中福实业的3420万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其中,持股比例较大的三家分别是象山黄金海岸大酒店公司的1250万股,象山香溢欢乐大世界娱乐公司的1000万股和上海平杰投资咨询公司的855万股。
截至昨日为止,本次解禁的中福实业限售股已大部分减持完毕,按中福实业此前的减持表现,不排除其股东继续减持的可能。
【3.最新异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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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动时间 | 2009-05-12 | 成交量(万股) | 4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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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动类型 | 换手率达20% |成交金额(万元)| 245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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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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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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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斜土路证券交易| 1609.81| 2817.68|
|营业部 | | |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延安路证券营业| 666.20| 0.06|
|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南街证券营| 323.59| 5.53|
|业部 | | |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原新建南路证券营| 288.72| 0.00|
|业部 | | |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中北路证| 258.13| 0.54|
|券营业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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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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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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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斜土路证券交易| 1609.81| 2817.68|
|营业部 | |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二环路证券营业| 5.40| 508.27|
|部 | | |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解放路证| 11.26| 409.44|
|券营业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平路证券| 20.06| 290.92|
|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和平北路证券营| 25.68| 229.43|
|业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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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新运作】
【公告日期】:2009-05-11 【类别】: 股权质押
【简介】: 大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4000万股作为质押担保向福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桥支行借款。本次用于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份(579,051,565股)的6.91%。
【公告日期】:2009-05-11 【类别】: 股权质押
【简介】: 公司获知大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为了出具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中就大股东有关承诺需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与福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福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同意出具保函,并要求大股东以持有的本公司7000万股份提供质押担保。2008年10月22日,大股东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中心已办理上述股份质押手续。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317,344,464股,占公司总股份(579,051,565股)的54.80%,本次用于质押的70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09%。
截至本公告日,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累计为1.28亿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0.33%。
2009年5月11日公告,公司获知大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质押给福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7000万股份已于2009年5月7日解冻。解冻股份占公司总股份(579,051,565股)的12.09%。
【公告日期】:2009-02-06 【类别】: 诉讼事项
【简介】: 2008年7月29日,ST 中 福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和民事诉状,案号是(2008)榕民初字第510号,案由是合同代位权纠纷一案,本次诉讼涉及金额1200万元以及滞纳金,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本次诉讼案件,本公司认为:1、截止2007年12月31日,第二被告尚欠本公司325,571.87元,本公司不存在对第二被告欠款或其它债务;2、本公司已于2008年1月将第二被告福建省中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剥离。
本公司正积极应诉,对本案件诉讼最终判决持乐观态度。
综上情况,本次诉讼案件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008年12月31日公告,
本公司于2008年12月29日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福州市中院)(2008)榕民初字第510号《民事判决书》,相关诉讼及法院裁定结果情况如下:
一、诉讼情况
2008年7月29日,本公司收到福州市中院的传票和民事诉状,案号是(2008)榕民初字第510号,案由是合同代位权纠纷一案,本次诉讼涉及金额1200万元以及滞纳金。
二、福州中院裁定结果
2008年9月16日福州市中院就本案公开开庭审理,本公司的代表人员出席参加。福州市中院作出(2008)榕民初字第5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驳回原告福州市中福西湖花园业主委员会的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93800元,由原告福州市中福西湖花园业主委员会负担。
如原告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福州市中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对本公司影响
福州市中院的裁定结果有利于避免本公司因该诉讼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2009年1月5日原告福州市中福西湖花园业主委员会不服福州市中院(2008)榕民初字第510号民事判决,依法上诉省高院。
【公告日期】:2009-01-22 【类别】: 股权质押
【简介】: ST中福获知大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用持有公司部分股份1500万股作为质押担保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借款。本次用于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2.59%。
截至本公告日,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累计为1.65亿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51.99%。
【公告日期】:2008-12-30 【类别】: 诉讼事项
【简介】: 2008年8月29日,ST中福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案由为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申请追加公司为被执行人。本次执行涉及金额3055.2万元,未达到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
案件的基本情况
农业银行上海分行于2005年6月29日及6月30日分别向本公司下属参股子公司上海中福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6.75%)发放"借新还旧"贷款人民币2,200万元及3,000万元,后者因经营不善已丧失偿债能力(该公司2007年中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向上海二中院提起诉讼请求,上海二中院作出民事判决,由上海中福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偿还本金、利息及费用。目前,执行尚未终结。
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向上海二中院提出申请追加本公司为被执行人,上海二中院传唤本公司于2008年9月3日就该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听证。为就该次听证进行充分准备,本公司已向上海二中院申请推迟听证时间,上海二中院已口头同意将执行听证时间推迟至2008年9月15日。
上海二中院最后裁定结果可能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产生影响,但具体影响数额无法估计。
2008年10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6)沪二中执字第1058、1059号《执行裁定书》,相关诉讼及法院裁定结果情况如下:
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6)沪二中执字第1058、1059号《执行裁定书》,本公司已履行了对上海中福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增资义务,上海中福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3,055万余元支付给本公司归还其欠款,不属于抽逃注册资金。
该《执行裁定书》裁定:对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请求不予支持。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如不服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的次日起十日内,通过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复议书及证据,向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结果可避免公司因本诉讼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公司于2008年12月26日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8)沪高复议字第19、20 号《民事裁定书》。
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6)沪二中执字第1058、1059 号《执行裁定书》,本公司已履行了对上海中福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增资义务,上海中福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3,055 万余元支付给本公司归还其欠款,不属于抽逃注册资金。
该《执行裁定书》裁定:对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请求不予支持。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如不服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的次日起十日内,通过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复议书及证据,向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向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复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8)沪高复议字第19、2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申请,维持原裁定。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结果,本公司胜诉,将可避免因本诉讼案而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公告日期】:2008-10-17 【类别】: 收购兼并
【简介】: 公司拟购买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42%股权。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建瓯福人林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拟以福人木业2008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作价依据,以3211万元的价格购买李小荣先生持有的福人木业32%的股权。以1003万元的价格购买王以万先生持有的福人木业10%的股权。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购买福人木业股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公告日期】:2008-09-25 【类别】: 股权质押
【简介】: ST中福获知大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17,344,464股,占总股份(579,051,565股)的54.80%,本次用于质押的股份为1000万股,占总股份的1.73%。
【公告日期】:2008-08-14 【类别】: 对外担保
【简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建瓯福人林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建瓯市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叁仟万元,本公司拟用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 号世界金龙大厦部分房产(一层店面、三整层商场)设定抵押,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时,福人木业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瓯市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伍仟万元,本公司拟用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 号世界金龙大厦部分房产(九、十、十四、十五、十六整层办公楼、地下二层车位共26 个)设定抵押,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贷款申请金额合计人民币捌仟万元,拟用于购买各种原料、补充福人木业正常周转用资金和二期生产线扩建工程完工后所需配套流动资金。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2,301.94 万元(其中0.8 亿元为本次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数额,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并与相关银行正式签订担保协议),占公司2008 年6 月末净资产的42.3%;其中逾期担保计12,101.94 万元。
【公告日期】:2008-08-14 【类别】: 对外投资
【简介】: 为了拓展公司业务,同意公司与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福建中福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注册资金3000万元,本公司出资2100万元,占70%股权。
【公告日期】:2008-08-05 【类别】: 股权质押
【简介】: ST中福获知大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为其第二大股东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17,344,464股,占总股份(579,051,565股)的54.80%,本次用于质押的股份为3000万股,占总股份的5.18%。
截止本公告日,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用于质押的股份累计4800万股,占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5.13%。
【公告日期】:2008-07-08 【类别】: 收购兼并
【简介】: 公司与控股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之第二大股东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闽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华闽公司将持有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为7637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需提交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日期】:2008-07-08 【类别】: 收购兼并
【简介】: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建瓯福人林业有限公司与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华闽公司将持有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31%股权转让给福建省建瓯福人林业有限公司,转让价为4305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需提交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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